2022/6/21
单县佳和置业有限公司(地块二)原为宅基地和农田。地块位于单县嘉单路东侧,三立精品建材装饰城南侧,君子路西侧,北园路北侧,占地面积约117248m2(约合175.872亩),中心坐标为北纬34° 48"
16.8546",东经116° 6" 3.9846"。该地块原用地性质为一般农用地,拟规划为居住用地,涉及用地性质变更为居住用地,属于《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条所列的“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用地,因此现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土壤污染调查报告。
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访问,收集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及相关文献,分析地块内的农作物种植情况、农药使用情况、农田灌溉信息以及地块的历史变迁和现状等。经识别,本地块内的施肥污染、农药残渣污染已基本消解,对地块内土壤环境基本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地块灌溉使用的地下水未受到污染,也基本不会对本地块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生产企业;没有其他正规和非正规的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没有地下管道,没有油品的地下储罐和输送管道,仅设置有排放雨水的沟渠;未发生过化学品泄露事故;未曾闻到过土壤散发的异常气味;地下水没有发生过浑浊、颜色、味道异常,不存在油状物质。地块内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产生污染物,该区域不涉及工业生产,不存在潜在污染源。地块周边1000m内虽然有企业存在,但经过分析,基本不会对地块造成影响。
经资料印证,人员访谈情况与现场踏勘状况相符,与历史影像资料也一致,收集到的相关资料均可信可用。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本公司还委托山东天衡检测有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快速检测,其检测的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均合格。由此可得出,本地块未受到污染,相关调查资料均可信可用。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分析,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要求,故无需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样品的采集、分析检测工作,可作为居住用地直接开发利用。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一阶段)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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