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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佳和城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0/12/3

单县佳和城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单县佳和城地块,原为宅基地和农田,存在两个小型私人企业,印刷厂和石棉瓦厂,但未生产。地块位于单县嘉单路东侧,三立精品建材装饰城南侧,君子路西侧,北园路北侧,占地面积约372182m2(约合558.273亩),中心坐标为北纬34° 48' 28.5402",东经116° 5' 45.891"。该地块2020年开始建设佳和城小区,目前正在建设佳和城小区。该地块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第一类中的居住用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要求,该地块污染程度评价按照居住用地要求进行。

根据检测报告统计分析结果,地块内送检土壤样品重金属(铜、镍、砷、汞、铅、镉)均有检出;其中铜的检出范围为13~18mg/kg、镍的检出范围为18~25mg/kg、砷的检出范围为8.65~11mg/kg、汞的检出范围为0.023~0.213mg/kg、铅的检出范围为12.6~23.4mg/kg、镉的检出范围为0.056~0.154mg/kg;VOCS中二氯甲烷检出,二氯甲烷的检出范围为ND~23.6mg/kg;六价铬、SVOCs、石油烃均未检出;所有检出因子全部未超出第一类用地土壤筛选值。

本次调查阶段所有土壤样品检出的污染物均未超出GB36600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符合第一类用地标准;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结束,无需进一步补充调查。本地块未来可用作居住用地开发使用。

本次调查结果是基于地块现有条件和现有评价标准而做出的专业判断,未来该地块由于地块用地类型或评价标准等发生变化时,应对现有调查结论进行评估,必要时需重新开展地块环境调查与评估。

本次地块环境调查过程中尽可能做到客观、真实地反应地块检测指标分布情况,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在未来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异常现象或超标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防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

根据调查结果分析确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从环保角度,对该地块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提出如下建议:

(1)在地块未来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现疑似污染土壤或不明物质,建议进行补充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不得随意处置。

(2)在开发或建筑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妥善处理各种废水和固体废物。施工之前要制定完备的安全环保方案,为施工或安全生产提供指导并要求现场人员遵照执行。

3)相关单位应对地块加强监管,防止出现人为倾倒固废、偷排废水等现象。